第31条
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方一。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 大枣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白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诸汤皆仿此。
第32条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方二。
第33条
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方三。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 桂枝二两,去皮 生姜二两,切 半夏半升,洗 大枣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白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第34条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方四。 葛根半斤 甘草二两,炙 黄芩三两 黄连三两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第35条
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方五。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
第36条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六。用前第五方。
第37条
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七。用前第五方。 小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 黄芩 人参 甘草炙 生姜各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半夏半升,洗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第38条
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瞤,此为逆也。大青龙汤方。八。 麻黄六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枚,擘 石膏如鸡子大,碎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后服。若复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第39条
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九。用前第八方。
第40条
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方十。 麻黄去节 芍药 细辛 干姜 甘草炙 桂枝各三两,去皮 五味子半升 半夏半升,洗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若渴,去半夏,加栝楼根三两;若微利,去麻黄,加荛花,如一鸡子,熬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满者,去麻黄,加茯苓四两;若喘,去麻黄,加杏仁半升,去皮尖。且荛花不治利,麻黄主喘,今此语反之,疑非仲景意。臣亿等谨按,小青龙汤,大要治水.又按《本草》,荛花下十二水,若水去,利则止也。又按,《千金》,形肿者应内麻黄,乃内杏仁者,以麻黄发其阳故也。以此证之,岂非仲景意也。
第41条
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十一。用前第十方。
第42条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方十二。
第43条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方十三。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芍药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厚朴二两,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第44条
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十四。用前第十二方。
第45条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十五。用前第十二方。
第46条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十六。用前第五方。
第47条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第48条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第49条
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第50条
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第51条
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十七。用前第五方,法用桂枝汤。
第52条
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十八。用前第五方。
第53条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十九。用前第十二方。
第54条
病人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二十。用前第十二方。
第55条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二十一。用前第五方。
第56条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二十二。用前第十二方。
第57条
伤寒,发汗己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二十三。用前第十二方。
第58条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第59条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第60条
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第61条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方二十四。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切八片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第62条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方二十五。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人参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生姜四两 右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加芍药、生姜、人参。
第63条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二十六。 麻黄四两,去节 杏仁五十个,去皮尖 甘草二两,炙 石膏半斤,碎,绵裹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黄耳柸。
第64条
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方二十七。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第65条
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方二十八。 茯苓半斤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五枚,擘 右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杓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第66条
发汗后,腹胀满者,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方二十九。 厚朴半斤,炙,去皮 生姜半斤,切 半夏半升,洗 甘草二两 人参一两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第67条
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方三十。 茯苓四两 桂枝三两,去皮 白术 甘草各二两,炙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第68条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方三十一。 芍药 甘草各三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三服。疑非仲景方。
第69条
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方三十二。 茯苓四两 人参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两,炙 干姜 一两半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
第70条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方三十三。 芒消半升 甘草二两,炙 大黄四两,去皮,清酒洗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消,更煮两沸。顿服。
第71条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方三十四。 猪苓十八铢,去皮 泽泻一两六铢 白术十八铢 茯苓十八铢 桂枝半两,去皮 右五味,捣为散。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饮暖水,汗出愈。如法将息。
第72条
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三十五。用前第三十四方。
第73条
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方三十六。 茯苓二两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三两,切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第74条
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方三十七。用前第三十四方。
第75条
未持脉时,病人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发汗后,饮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第76条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音到,下同。心中懊憹,上乌浩,下奴冬切,下同。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三十八。 栀子豉汤方 栀子十四个,擘 香豉四合,绵裹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栀子甘草汤豉方 栀子十四个,擘 甘草二两, 炙 香豉四两,绵裹 右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甘草,取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栀子生姜豉汤方 栀子十四个,擘 生姜五两 香豉四合, 绵裹 右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生姜,取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第77条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三十九。用上初方。
第78条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四十。用上初方。
第79条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厚朴汤主之。方四十一。 栀子十四个,擘 厚朴四两,炙,去皮 枳实四枚,水浸,炙令黄 右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第80条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方四十二。 栀子十四个,擘 干姜二两 右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第81条
凡用栀子汤,病人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第82条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欲擗一作僻。地者,真武汤主之。方四十三。 茯苓 芍药 生姜各三两,切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第83条
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第84条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第85条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痓。
第86条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眴,音唤,又胡绢切,下同,一作瞬。不得眠。
第87条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
第88条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四十四。方本阙。
第89条
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一作逆。
第90条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第91条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四十五。用前第十二方。
第92条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四逆汤方。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第93条
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第94条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一作微。必先振慄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一作尺脉实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四十六。用前第三十三方。一云用大柴胡汤。
第95条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四十七。方用前法。
第96条
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方四十八。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甘草炙 生姜各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若胸中烦而不呕者,去半夏、人参,加栝楼实一枚;若渴,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楼根四两;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枝三两,温覆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第97条
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纷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嘿嘿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一云脏腑相连,其病必下,胁膈中痛。小柴胡汤主之。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四十九。用前方。
第98条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第99条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五十。用前方。
第100条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小柴胡汤主之。五十一。用前方。 小建中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胶饴一升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
第101条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复发热汗出而解。
第102条
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五十二。用前第五十一方。
第103条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呕不止,心下急,一云呕止小安。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方五十三。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芍药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生姜五两,切 枳实四枚,炙 大枣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加大黄二两;若不加,恐不为大柴胡汤。
第104条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消汤主之。五十四。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切 半夏二十铢,本云五枚,洗 大枣四枚,擘 芒消二两 右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芒消,更煮微沸。分温再服,不解更作。
第105条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五十五。用前第三十三方。
第106条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方五十六。后云,解外宜桂枝汤。 桃仁五十个,去皮尖 大黄四两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芒消二两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消,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
第107条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方五十七。 柴胡四两 龙骨 黄芩 生姜切 铅丹 人参 桂枝去皮 茯苓各一两半 半夏二合半,洗 大黄二两 牡蛎一两半,熬 大枣六枚,擘 右十二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切如碁子,更煮一两沸,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柴胡汤今加龙骨等。
第108条
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五十八。
第109条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五十九。
第110条
太阳病二日,反躁,凡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一作二日内烧瓦熨背,大汗出,火气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不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第111条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则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第112条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方六十。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牡蛎五两,熬 蜀漆三两,洗去腥 龙骨四两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
第113条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第114条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第115条
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第116条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脉浮,宜以汗解之,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欲自解者,必当先烦,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
第117条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也。方六十一。 桂枝五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加桂满五两。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气也。
第118条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方六十二。 桂枝一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牡蛎二两,熬 龙骨二两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第119条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第120条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第121条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第122条
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第123条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汤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调胃承汤。六十三。用前第三十三方。
第124条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方六十四。 水蛭熬 虻虫各三十个,去翅足,熬 桃仁二十个,去皮尖 大黄三两,酒洗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更服。
第125条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六十五。用前方。
第126条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方六十六。 水蛭二十个,熬 虻虫二十个,去翅足,熬 桃仁二十五个,去皮尖 大黄三两 右四味,捣分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时当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第127条
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